12.09.2008

捐獻

有時會聽到這種論調:一個窮光蛋把身上僅有的一百塊捐出來時,它比一個億萬富翁捐出一百萬還有意義。

我不能認同這種說法。想一想,若這個窮光蛋哪一天也變成了億萬富翁,他還會把他「僅有」的億萬家財捐出來行善嗎?我想大部份的答案應該是否定的。

一個窮光蛋之所以為窮光蛋,就在於他不是億萬富翁。一個富翁之所以不會散盡億萬家財行善,就在於他不是一個窮光蛋。二種生活形態、價值觀、對人生意義的看法,是完全不同的個體。他們所「僅有」的東西,除了財富的差距之外,還有很多很多。

捐獻是一種奉獻,沒有人該去規定多大比例的奉獻比較接近善。雖然捐獻的多寡直接影響了受捐對象的受益程度,但行善時自己內在感受到的喜樂,那才是最真實的。

當我是一個身上僅剩一百塊的窮光蛋,在看到比我更需的的人時,我會毫不考慮的全捐出去,因為我也只有這僅存的一點東西可以失去了。但我如果是富翁,則是另一回事,我可以捐出百分之一,再用其他99%去滾更多的錢來持續性的行善,這樣的貢獻才會愈聚愈多。

行善應該是持續的,而不是一時的。我希望我可以當個持續行善的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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